一、台灣鑄造學會為鼓勵大學校院與高級職業學校之在學學生投入鑄造產業之學習與研究,特向國內鑄造相關企業籌募經費,成立台灣鑄造學會人才培育基金。
二、本會於105年8月22日理監事會通過台灣鑄造學會「鑄造人才培育基金」經費使用辦法。
三、113年度獎勵申請日期:9月1日~9月30日(郵戳為憑),歡迎符合資格者備齊所需證明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
四、鑄造人才培育基金獎勵申請辦法及表格請參考附件或上學會官網(http://www.foundry.org.tw/down.aspx)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