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要公告】108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期中會考 考試時間及地點
主 旨:公告108學年度第1學期英文期中會考 考試時間及地點。
一、公告事項:
1.本學期英文期中會考應試名單:
(1)日間部:1.四技一「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四英一除外) 2.四技二「多元英文」(四英二除外)。
(2)進修部:學優專班1.「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2.「進階英文閱讀與聽講練習」。
2.考試時間:108年11月5日(星期二)上午10:10~11:30 (80分鐘)。
3.請各班同學提早十分鐘至考場,考試時請務必攜帶學生證。
4.各班考場安排請詳閱附檔(請點我):表格內容之上課班級係指學生選讀該門課程之班級,非學籍所屬之班級。
請同學查看自己課表中該門課程課號,自行對應考場安排表。
(如何查詢課號:登入校園入口網站→教務系統→課程系統→依 [學號]/[課號]查詢選課表→
輸入學號→查詢學生歷年選課表→108學年度第1學期,即可查看該門課程課號。)
5.綜一_綜合科館第一演講廳、綜二_綜合科館第二演講廳、綜三_綜合科館第三演講廳。
二、注意事項:
1.應按規定之考試開始時間入場,並應按編定座位入座,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得進場應試,且不得申請補考;聽力測驗結束後,始得出場。
2.須攜帶學生證備查。未帶學生證入場者,須提供可證明為學生本人之證件(身分證、駕照或有照片之證件)替代之。
3.試題分A、B、C三卷,在開始作答前,應先檢查試題卷與答案卡之卷別是否相同。
5.有作弊行為者,一經查出,依本校「學生考試作弊懲罰規則」規定處置,請考生自重。
6.依本校學則第二十八條,學生於期中考試、期末考試及全校性會考期間,因病住院(應檢附住院證明)、重大傷病(應檢附急診證明)或因不可抗力事故未能參加考試者,至遲須於請假之日起二天內辦妥請假手續(須使用學務處之考試假假單),請假經核准者准予補考。補考應於考試結束後二週內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