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學年度榮譽學生獎勵 歡迎應屆大四生踴躍申請

教務處網頁公告

https://oaa.ntut.edu.tw/p/406-1008-98084,r11.php?Lang=zh-tw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北科技大學榮譽學生頒發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校日間部四年制大學部與進修部學優專班應屆大四畢業生,若有意願爭取該獎項且符合榮譽學生頒發作業要點規定之申請條件者,得將申請表及申請資料檢核表填妥,經班導師簽章後,併同所需繳交之資料紙本,於108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2週內(109年3月13日前)送至所屬學系提出申請(逾期視同放棄)。

三、榮譽學生獎勵內容:

   (一)頒發獎狀壹幀。

   (二)獎勵金分為特優、優等及甲等三級;特優新臺幣壹拾萬元;優等新臺  幣伍萬元;甲等新臺幣貳萬元。

   (三)畢業典禮公開表揚。

   (四)榮譽事蹟列入學校大事紀要。

   (五)升學就讀本校碩士班前二學年度在學期間,學雜費全免(不含住宿費、計算機與網路使用/實習費、平安保險費等費用)。

四、榮譽學生頒發作業要點請下載附件檔案。另可於「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法規一覽表/K2」下載處參閱。

五、榮譽學生申請表暨申請資料檢核表請下載附件檔案,另可於「本校網站/教務處/法規暨表單/表單一覽表/K2」下載處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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