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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同學參加本校110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經錄取且已辦妥報到手續者,可於110年2月1日起至110年2月18日止,提出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修習研究所課程。

本校110學年度碩士班甄試錄取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事宜

申請日期:110年2月1日起至110年2月18日止

申 請 條件:大學部同學參加本校110學年度碩士班甄試,經錄取並辦妥報到手續者

申請辦法:詳如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之規定https://oaa.ntut.edu.tw/var/file/8/1008/img/2966/B6.pdf

申請表:下載B3    https://oaa.ntut.edu.tw/p/412-1008-12839.php?Lang=zh-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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