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108/02/18】107-2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107-2學年度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申請案
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2月18日止
申 請 者:本校大學生通過108學年度甄試錄取完成報到手續之學生
申請辦法:本校學生修讀學、碩士一貫學程辦法
( https://oaa.ntut.edu.tw//ezfiles/1/1001/img/494/195721235.pdf)
各所錄取名額、甄選標準、甄選程序
(https://oaa.ntut.edu.tw//ezfiles/1/1001/img/494/130791708.pdf)
申請表單
(https://oaa.ntut.edu.tw//files/11-1001-4211.php?Lang=zh-tw)
各生限申請一系所,否則一經發現,取消報名或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