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截止日:109/3/20】108學年度第2學期勵志助學金
108-2學期勵志助學金(申請時間:109年3月2日至109年3月20日17:00止)
●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籍學生,不含博士班及進修部碩士班學生,且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
- 低收入戶學生
- 中低收入戶學生
- 身心障礙學生
-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 原住民學生
-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
●助學金額:分2階段繳件,每階段撥款10,000元,合計共20,000元
●作業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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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繳資料 |
申請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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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
申請表(附件1)、自主學習計畫書(附件2) |
109/3/2(一)至109/3/20(五)17:00截止, 逾期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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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第一階段審核通過名單 |
109年4月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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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期助學金核發時間 |
109年5月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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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階段 |
審核通過同學,繳交自主學習成果報告(附件3), 以及參加2場講座撰寫學習心得報告(附件4)。 |
109/6/1(一)至109/6/5(五)17:00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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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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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件地點: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中心(國百館201室),承辦人員林靜微 小姐(分機1234)
●相關規定與表單請參考本校「勵志助學金實施要點」
備註:
- 任何繳件表單除簽名處外,請使用電腦打字後印出,謝謝。
- 108學年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由學輔中心統一查驗在學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