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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截止日:109/3/20】108學年度第2學期多元學習獎助學金

108-2學期多元學習獎助學金(申請時間:109年3月2日至109年3月20日17:00止)

●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之本校在學學生,且符合下列任一資格者。

  1. 低收入戶學生
  2. 中低收入戶學生
  3. 身心障礙學生
  4. 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5.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6. 原住民學生
  7. 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補助之學生

 

申請時間:109年3月2日(一)至109年3月20日(五)17:00止逾期不再受理!

獎助金項目

說明

繳件資料

獎助標準

學業優良助學金   

108-1學期學業平均成績為班排前25%,並各科目均達及格標準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不得與學業進步助學金重複支領】

  1. 申請表(附件1)
  2. 108-1學期成績單
  3. 108-1學期班級名次證明

6,000 元

  (分為三期發放)     

學業進步助學金

108-1學期學業成績 > 107-2學期學業成績,進步7分(含)以上,並前兩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達及格標準且操行成績80分以上

【不得與學業優良助學金重複支領】

  1. 申請表(附件1)
  2. 107-2學期成績單
  3. 108-1學期成績單

6,000 元

(分為三期發放)

專業證照獎學金

在學期間參加政府機構舉辦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取得證照者

【持相同證照已領取本校相關專業證照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1. 申請表(附件1)
  2. 證照影本(攜帶正本備查)

4,000 元

外語檢定獎學金

在學期間參加本要點所規範之英語、日語、德語、法語、西語、韓語、泰語及越南語,共8 類外語能力檢定考試(如附件2)

,符合標準取得證照或及格成績者。
【應用英文系(所)學生,不得申請英語項目】

【持相同檢定已領取本校相關外語檢定獎勵者,不得重複申請】

  1. 申請表(附件1)、
  2. 成績單或外語檢定證書影本(攜帶正本備查)

4,000 元

公告審核通過名單:109年4月中旬

其他條件:申請者須通過107-2學期或108-1學期勵志助學金【兩階段都要通過,擇一學期即可】,若未通過者,不予以受理申請。

●繳件地點:學生事務處學生輔導中心(國百館201室),承辦人員林靜微 小姐(分機1234)

●相關規定與表單請參考本校「多元學習獎助學金實施要點」

備註:

  1. 申請表單皆已更新,請下載最新版本。
  2. 108學年起學生證免蓋註冊章,由學輔中心統一查驗在學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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