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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材料所修習學分數
 
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碩士班修習學分數中,專業必修學分僅八學分,其餘均為專業選修學分。
一年級有專題研討為必修學分及較多專業選修學分,二年級則以研究論文學分為主。最低畢業學分32學分,其中包括必修6個論文研究學分及2個專題研討學分,專業選修學分24學分(內含2個碩二必選修專題研討學分),跨系選修課程之上限為6學分。
 材料科學與工程研究所 95-97學年度入學碩士班應修學分數,如下表所示。
 
材料所碩士班畢業學分標準
系科
所組
部訂共同必修學分
校訂共同必修學分
共同選修學分
部訂專業必修學分
校訂專業必修學分
專業選修學分
跨系所選修上限學分
最低畢業學分數
0
0
0
0
8
24
6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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