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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

 

學生修業要求

本校依據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學位授予法、學位授予法施行細則、及有關規定訂定學則,內容針對入學、註冊、選課、修業年限、學生成績、請假、休學、退學、復學、轉系、轉學、及畢業等學生相關事宜進行規範。

本校之最低畢業學分數為133學分,本學系之畢業要求則為139學分,其中包括數理化基礎、專業課程、以及通識課程,其課程詳見
系所課程內容。每學期開學前學生可由學校網頁資訊系統/課程系統中查詢各類課程資訊,如科目課程大綱、授課老師、上課時間、教學目標、評鑑方法與評分方式。各科及格分數為60分,必修科目未達60分需重補修。

有關學生休學之要件包括缺課時數達學期三分之一或經學生事務會議決議必須進行休學者。學生之退學條款則包括:休學後逾期復學、總學期缺課數達四十五小時以上、不及格學分數達二分之一以上者、特殊學籍學生(如:體優、外國學生、身心障礙、僑生、原住民等)不及格學分數達三分之二以上者、修業年限屆滿、以及操行成績不及格者。

對於表現特優學生,本校亦提供提前一學年或一學期畢業之條件如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全部修畢,各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各學期均在八十分以上;且體育為必修之學期成績均在七十分以上;同時各學期名次均在該系(組)該年級學生數前百分之十以內。

學生之修業確認與監督機制

確保學生在畢業前完成所有學分的機制包括選課作業的確認、當學期修習課程的確認、期末成績查詢、成績隨時核對以及畢業前學程與已修習學分確認等。

1. 選課作業
選課相關資訊完整公佈在選課系統中,學生可根據公佈的資訊,在規定時間內上網路進行加退選,學生選課作業可分下列三階段進行。

(1) 課程預選作業
由課務組發給學生下學期的預選作業及預選單,讓學生有充分的時間對下學期的課程作適當的安排,學生預選作業的網站於前一學期的期末考試前一周開始,持續開放至期末考結束截止;預選資料處理採網路預選、「資料集中,亂數隨機選取」方式進行;開課單位依據預選結果,增開或調整選修課程,增加學生選課機會。

(2) 課程加退選作業
於開學前一周上網辦理退選;於註冊日開始上網辦理加退選,持續一周。

(3) 期中選修課程退選作業
與期中考前經同意後辦理退選,對於修習選修科目不感興趣或因其他因素(例如選課太多太重、前半學期疏忽以至於跟不上進度或個人家庭因素-變故、經濟拮据等),讓其退選,給予專心其他課程之補救措施。

2. 當學期修習課程確認
於課程加退選結束一周後,學校課務組統一發給每位同學選課單核對,核對選修課程是否有誤,學生預選資料可由網頁課程資訊檢索中查詢。

3. 期末修習成績查詢
每學期結束後,註冊組將會將學生成績建檔,學生可於每學期結束後至網頁中查詢各科修習成績及名次;此外註冊組也寄發成績單至學生家長,若每學期學業成績不及格科目之學分數,累計二次達到各該學期修習學分總數二分之一者,應令退學,一併寄發退學通知予家長,讓家長充份了解學生的在校修課情形。

4. 隨時核對必選修課程是否修習
本系每一學年入學學生之課程科目表可於學校課程標準網頁中 查詢,學生可隨時上網核對必選修課程是否已修習。

5. 學程確認與畢業學分確認
學生須於三年級下學期確認主修學程,並由學校發給學生歷年成績單,列出其前六學期修過的課程及學分數,要求學生確認,讓學生能儘早安排未補修課程。

系學生

本校學生轉系組以每學年辦理一次為限,即招收一般生入學之外,也接受本校轉系的學生,轉入的資格與學分抵免的相關規定如下:

1. 包括二年制學生、在休學期間者、及多元入學之招生辦法中規定不得轉系組者。(惟情況特殊經簽准者,不在此限。)

2. 抵免學分規定:本校依所申請抵免科目之優先順序酌予抵免,實際抵免學分數依各系所認定相關標準辦理,惟總抵免學分數不得超過各系所規定最低畢業學分二分之一(研究生須先扣除論文學分)。修讀本校學、碩士一貫學程者不受此限。抵免後四年制學生至少仍需修業二年,碩士班研究生及二年制學生至少仍需修業一年,博士班研究生至少需修業二年,逕行修讀博士學位者至少需修業三年。

對於本系專業科目學分審查,由系主任召集授課教師,組成學生學分抵免審查委員會,負責轉學生的學分審查相關事宜。學生轉系組以一次為限。轉系組之學生須修滿轉入系組規定之科目及學分數方得畢業,修業年限亦不得申請延長。


學碩士一貫學程

為鼓勵本校日間部(含四技及二技)優秀學生繼續留在本校就讀碩士班,並期達到連續學習及縮短修業年限之目的,特訂定學碩士一貫學程之相關辦法。

大學部學生入學後,各學期表現優良者,得於三年級下學期結束,於七月十五日至七月卅一日向各系所碩士班提出申請。錄取名額、甄選標準及甄選程序由各系所自訂,並提教務會議同意後生效。錄取之學生兼具學士學位候選人及碩士班預備研究生(以下簡稱預研生)資格。取得預研生資格後,大學部學生必須於四年級取得學士學位,並參加本校碩士班甄試入學、一般生招生考試,經錄取後始正式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

已甄試本校研究所碩士班,經公告錄取,並辦妥報到手續之大學部四年級學生,可於四年級第二學期開學一週內提出申請,經系所主管同意後,可比照預研生之規定,修習研究所課程。

預研生取得碩士班研究生資格後,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至多可抵免三分之二碩士班研究生應修學分數(不含論文學分,且不受本校學生抵免學分要點有關研究所抵免學分上限規定之限制),但研究所課程若巳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學生必須符合原學系學士學位與欲就讀系所碩士學位之規定,方發給學、碩士學位證書。

學生修業之規定

九十二學年度入學新生(大學部):本學系畢業學分:137學分 含專業必修科目76學分,共同通識科目29學分、本系專業選修至少32學分。九十三學年度以後入學新生(大學部):本學系畢業學分:139學分 含專業必修科目75學分,共同通識科目31學分、本系專業選修至少33學分。

1. 材料組

為引導學生對課程修習更為專精、學習內容更為連貫,本系將課程歸類為三大領域:金屬材料及製程領域、陶瓷材料及粉體製程領域與奈米科技及尖端製程領域,提供學生自由興趣選修。並建議同學除了修習必修課程(核心課程)外,依個人志趣、生涯規劃與未來在職場發展之專業知識需求,至少在各個領域中專精修習一材料應用專長領域課程。各領域修讀課程之建議分述如下:

1.金屬材料及製程領域
除系訂定之專業必修金屬材料外,建議學生於二年級修讀金屬熱處理學、鑄造學、結晶學,三年級選讀粉末冶金、塑性加工、非鐵材料學等材料工程學之基礎課程,於四年級時選修材料表面處理、鋼鐵冶金、材料工程實務專題(一)、奈米材料導論、電子顯微鏡學等課程,建立完整之材料工程基礎與高性能金屬專業知識,並了解該領域之新興應用與未來產業發展。

2.陶瓷材料及粉體製程領域
除系訂定之專業必修陶瓷材料學外,建議學生於二年級修讀結晶學,三年選修陶瓷製程、電子陶瓷、粉體工程、超硬材料、材料有機化學等材料工程學之基礎課程,於四年級時選修電子材料、電子顯微鏡學、真空技術及應用、半導體材料、材料工程實務專題(一)、材料光電磁性質等課程,建立完整之材料工程基礎與功能性陶瓷專業知識,並了解該領域之新興應用與未來產業發展。

3.奈米科技及尖端製程領域
除系訂定之專業必修外,建議學生於二年級修讀奈米材料導論、結晶學,三年選修奈米粉體製程、電子材料、電子陶瓷、材料有機化學、薄膜技術等材料工程學之基礎課程,於四年級時選修奈米科技特論、奈米檢測、生醫材料、高分子材料、複合材料、半導體材料、電子顯微鏡學、材料光電磁性質等課程,建立完整之材料工程基礎與奈米科技、尖端製程專業知識,並了解該領域之新興應用與未來產業發展。

2. 資源組

為引導學生對課程修習更為專精、學習內容更為連貫,本組將課程歸類為三大領域:大地工程與資源開發領域、材料合成與應用領域、資源處理與材料製程領域,提供學生自由興趣選修。並建議同學除了修習必修課程(核心課程)外,依個人志趣、生涯規劃與未來在職場發展之專業知識需求,至少在各個領域中專精修習一資源工程專長領域課程。各領域修讀課程之建議分述如下:

1.大地工程與資源開發領域
除系訂之專業必修地質學、礦物學外,建議學生於二年級修讀遙測學、岩礦實習、岩石學等,三年級選讀測量工程及實習、構造地質學、土壤力學、野外地質學及地理資訊系統等大地工程之基礎課程,於四年級時選修工程地質學、岩石力學、水文地質學及隧道工程等課程,並選修資源工程實務專題以了解該領域之新興應用與未來產業發展。

2.材料合成與應用領域
除系訂之專業必修地質學、礦物學外,建議學生於二年級修讀結晶學、材料科學導論、奈米科技概論等,三年級選讀X射線繞射學、精密陶瓷概論、晶體物理性質等材料合成與應用之基礎課程,於四年級時選修電子顯微鏡、陶瓷製程、晶體加工及利用等課程,並選修晶體合成實習、資源工程實務專題等實習以了解該領域之新興應用與未來產業發展。

3.資源處理與材料製程領域
除系訂之專業必修地質學、礦物學外,建議學生於二年級修讀環境化學、環境保育等,三年級選讀固體廢棄物處理、固液分離技術、相平衡、儀器分析等資源處理之基礎課程,於四年級時選修資源回收、化學分離技術、汙水工程等課程,並選修資源工程實務專題以了解該領域之新興應用與未來產業發展。

實務能力之培養


本系注重學生實務能力之培養,對於專業課程的修習、與業界的交流及師長之參與等三方面均很注重,實務能力之培養可以分為以下四個部分。

1.材料組必修課程

課程規劃與教學考量產學配合及產業需求,以奠定學生在材料科學與工程方面的能力,並培養學生將所學應用在工程實務的能力。系上規劃之必修專業課程中,包含實驗相關課程如下所示:

(1)顯微組織學、材料科學導論
(2)材料工程實習(一)
(3)材料工程實習(二)
(4)材料工程實習(三)
(5)材料工程實習(四)
(6)材料工程實務專題、物理冶金

除了必修課程外,選修課程亦加強學生實務能力之培養,如陶瓷製程、金屬熱處理、表面處理技術、材料光電磁性質…等

本系材料工程實習近二年修正為四門必修課程,並逐年加強材資系材料工程實習教學效能,提升學生學習成效,其中分別為:

材料工程實習(一):配合顯微組織學課程,訓練學生從實際顯微組織樣本之製作及觀察中,依據相圖的理論觀念,對材料的基本顯微特徵及機械性質測試,作分析和判斷之能力養成。

材料工程實習(二):使學生瞭解金屬製程中塑性變形對材料機械性質之影響,包含壓軋加工操作及變形模擬實驗、抽拉加工實驗、鍛造加工實驗等。最後加工硬化對退火組織之影響,作分析和判斷之能力養成。。

材料工程實習(三):配合課堂理論,使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探索有關於材料之物理化學特性,進而啟發學生對於材料之設計開發興趣。實習內容包括:陶瓷粉末之真比重測定、管狀爐之設計與製作、熱傳導係數之測定、材料之熱分析、磁性材料之磁滯曲線特性、掃描式電子顯微鏡觀察、材料化學儀器分析等。

材料工程實習(四):目的在於教導學生了解材料物理性質,從陶瓷材料製備,薄膜製程以至物理性質量測,理論與實務操作相互配合,加深學生學習印象。使學生認識陶瓷製造的基本過程及測試基本性質,包括陶瓷材料之物理,機械,及電磁性質。除配合國內產業結構外,本實習課程將另介紹對新陶瓷的製程技術概念。
鼓勵本系材料組老師參與實驗室設備及課程改善計畫,並以影音方式呈現實驗實習相關課程,可以強化實驗教學效能、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2.資源組必修課程

課程規劃與教學考量產學配合及產業需求,以奠定學生在資源工程方面的實務能力,並培養學生將所學應用在工程實務的能力。系上規劃之必修專業課程中,包含實驗相關課程如下所示:

(1)資源工程導論、地質學、礦物學

(2)資源開發工程及實習

本課程內容包括礦產品經濟分析、礦床蘊藏量計算、採礦方法評選、炸藥之化學成份設計、剝土比及露天開採界限之計算、露天開採爆破設計、邊坡穩定設計、物料搬運機械選擇、物料搬運機械之成本分析、現場實習、捲揚系統設計、回收率之計算、排水設計、鑽進機械之選擇及成本估算、地下開採爆破設計、通風設計、開採成本及利用之計算等。

(3)資源處理工程及實習

本課程為使學生有實際操作的經驗以獲得完整的知識,實習課程包括:篩析法、碎礦實習、磨機實習、自由沈降實習、安氏吸管粒度測定、重液選礦、濃集實習、薄水層選礦、靜電選礦、磁選、浮選、脫水及乾燥等實習項目。
鼓勵本系老師參與實驗室設備及課程改善計畫,並以影音方式呈現實驗實習相關課程,可以強化實驗教學效能、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3.實務演練

本系除了基礎學理的探討之外,特別注重專業實務能力的培養,利用材料實驗和專題實驗及各種專業實驗課程,在助教的指導教學下,學生利用上課時間,進行機台的實際操作,學生間組成小組,團結合作,利用所學知識,相互討論研究,將所得之數據,進行精闢的分析,也藉由上台報告,訓練口語表達能力,學生經此實驗,可將課堂所學和實際操作進行整合,畢業後不管是再繼續深造或就業,都能獲得各界的認同與讚賞,此專題課程對於學生實務的能力有顯著的加強作用。

4.就業學程

本系設有「奈米科技學程」,隨著奈米科技逐漸在世界引起注意且受到政府高度重視,台灣各產業界越來越重視奈米工程的觀念與技術,「奈米科技學程」的課程規劃除了含奈米技術的基本概念與理論外,跨系跨領域之課程設計,特別強調其實際的應用和助益,以便快速及正確的開發新製程與產品。另外,亦聘請業界講師講授,並安排學生至工業技術研究院參訪,讓學生能實際的了解業界的需求與運作,也透過簡報的說明,來提供學生未來產業發展和現行研發之成果,加強學習效果。
本系課程之結構,重視加強合作實習課程,符合相關產業之發展趨勢。合作實習課程之企業或機構名單包括:
(1)95學年度參與實習學生,在禾伸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工業技術研究院、南港中研院進行實習,其他同學則留在本校實驗室實習。
(2)除了暑期實習外,本系也與盛餘鋼鐵公司、盛百鋼鐵公司及勤美公司產業相關單位合作,開設課程。不但邀集產業提供課程規劃之意見,更積極邀請參與課程之推動與教學活動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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