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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

課程網址: http://aps.ntut.edu.tw/course/tw/course.jsp

 

課程說明


        本學系課程規劃與教學考量產業需求,並能培養學生將所學應用在工程實務的能力。本學系課程設計與內容須與教育目標一致,且至少包含數學及基礎科學、工程專業課程及通識課程三大要素。


1. 數學及基礎科學課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四分之一以上。
2. 工程專業課程須佔最低畢業學分之八分之三以上。
3. 通識課程須與專業領域均衡,並與學系教育目標一致。
       

        首先課程的規劃設計:依學生修習課程順序,分別為材料及資源基礎課程、材料及資源專業課程及通識課程等三部份。另外為因應時代需求與教師研究專長,特將專業課程歸類為三大領域:材料組---金屬材料及製程領域、陶瓷材料及粉體製程領域與奈米科技及尖端製程領域,資源組---大地工程與資源開發領域、材料合成與應用領域、資源處理與材料製程領域,提供學生自由興趣選修。本規範之內容同時也說明了本學系課程的特色、學生修業的規定及實務能力的培養。
 

課程組成
 

1. 材料及資源基礎課程


        本系之材料及資源基礎課程,包括一年級所開設之微積分、普通物理、普通物理實驗、普通化學、普通化學實驗、材料科學導論、資源工程導論、計算機概論等課程,共七種課程列為必修課程。也增加顯微組織學、地質學、圖學等必修科目提供學生作為修習材料或資源課程之基礎。


2. 材料及資源專業課程


        二年級材料組所開設之材料基礎與專業課程,分別有物理化學、工程數學、材料力學、材料工程實習(一)等四門學科列為必修課程;在專業課程方面,主要以金屬及陶瓷課程為主,由二年級逐步引領學生深入材料科學核心,開設如金屬材料學、陶瓷材料學、生物學概論等專業必修課程,引領學生進一步深入材料科學核心。也同時開設如奈米科技概論、金屬熱處理學、鑄造學、結晶學…等選修科目,提供學生修習材料科學相關課程之選擇。同時開設工程倫理、品質管制、工廠管理以培養良好之專業倫理意識,及執行團隊合作與實務管理之能力。
二年級資源組所開設之資源基礎與專業課程,分別有物理化學、工程數學、材料力學(應用力學)、無機化學等學科列為基礎必修課程;在專業課程方面,開設如礦物學、生物學概論等專業必修課程,引領學生進一步瞭解資源工程。另外開設如岩石學、岩礦實習、遙測、奈米材料導論、材料科學導論、結晶學等選修科目,提供學生修習資源工程各領域相關課程之選擇。同時開設工程倫理、品質管制、工廠管理以培養良好之專業倫理意識,及執行團隊合作與實務管理之能力。


        三年級專業課程則因應時代需求與教師研究專長,在三年級分別開設專業必修課程包括物理冶金、材料熱力學、X射線繞射學、材料工程實習(二)、(三)等金屬、陶瓷製程與分析實驗,也同時開設如材料工程實務專題(一)、電子陶瓷、陶瓷製程、粉末冶金、塑性加工、材料有機化學、材料表面處理、電子材料、製造程序、粉體工程…等選修課程提供學生作為選課之依據。


        三年級資源組專業課程則因應時代需求與教師研究專長,分別開設專業必修課程包括資源開發工程、資源處理工程、資源開發工程實習等延伸必修課程;另外開設構造地質、工程地質、地理資訊系統、炸藥與爆破、環境保育、環境化學、污水工程、精密陶瓷概論、X射線繞射學、相平衡圖、晶體物理性質概論等各領域選修課程提供學生進一步瞭解不同領域之選擇;另有開設資源工程實務專題(一)選修課程提供學生進入各領域實驗室實際瞭解各領域之研究及應用。

 

        四年級專業必修課程包括材料工程實習(四)--材料光電磁性質分析實驗等進階實驗,專業選修課程包含材料工程實務專題(二)、材料光電磁性質、電子顯微鏡學、高分子材料、生醫材料、複合材料、奈米粉體製程技術、真空技術與半導體材料…等選修課程,提供學生作為選課之依據。


        四年級資源組開設專業選修課程包含大地工程、岩石力學、水資源、水土保持、固體廢棄物處理、環境工程、固液分離技術、化學分離技術、資源回收、陶瓷製程、電子顯微鏡學、晶體加工及利用、晶體合成概論、晶體合成實習等各領域選修課程,提供學生進入不同領域之選擇;另有開設資源工程實務專題(二)選修課程作為進入各領域實驗室實際操作之選擇。


        本系材料組課程之組成在材料基礎課程合計超過40學分,佔最低畢業學分(139學分)之28%以上,也就是四分之ㄧ以上。專業課程佔最低畢業學分45%以上。


        本系資源組課程之組成在資源基礎課程合計亦超過40學分,佔最低畢業學分(139學分)之29%以上,也就是四分之ㄧ以上,符合IEET之AC2004+ 規範4.1.1所規定之最低要求(四分之ㄧ)。專業課程佔最低畢業學分38%以上,超過八分之三,亦即超過IEET之AC2004+標準4.1.2所規定之最低要求。


3. 通識教育課程


在系上規劃之課程中,與專業領域互補並與本系教育目標一致之通識課程計有:

1.國學:含國文必修4學分及經典與思想2學分。
2.歷史:含中國史、台灣史必修共4學分。
3.法律與政治:含憲法及立國精神必修2學分及人權與法律2學分。
4.外國語文:含英文必修6學分及英語聽講訓練0學分。英語聽講訓練每週上課1小時,與英文隨班修習。高年級並有英文實務必修一學分,以提昇整體學生之英文素質。
 

其他通識課程至少須選擇修習四門8學分,包含以下領域:
1.藝術美學:選修課至少一門2學分。
2.社會心理教育:選修課至少一門2學分。
3.商管經濟:選修課至少一門2學分。
4.倫理宗教哲學:選修課至少一門2學分。
 

為提昇整體學生之英文素質,本校由教學與學生雙管齊下。入學本校之大學部學生須需符合以下任何一項方得畢業:
1. 本校高年級「英文實務」課程及格。
2. 托福成績500分或電腦托福成績173分以上。
3. 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及格。(學生須參加全民英檢中級初試,其中「聽力測驗」與「閱讀能力測驗」二者平均達40分以上,始得修習「英文實務」的課程。)


        同時為幫助大學部學生順利通過全民英檢中級初試、達到英文畢業門檻,自95學年起開辦免費的「全民英檢教戰班」;自第4週至第16週晚上6:30至 7:30授課,週一為「文法加強班」,週二為「聽力衝刺班」,週三為「閱讀訓練班」。為方便學生課前預習及課後複習,課程講義公告於網站(http://www.cc.ntut.edu.tw/~wwwmedia/course/)。


        而為能提昇學生英文檢定通過比率,本校自93學年度第2學期起開設校訂共同選修「語文測驗」(2/2)課程(惟修讀此課程之學分不列入畢業學分數)。並自 94學年度開始實施全民英檢報名費補助,補助標準如下:中級初試平均成績80分以上者全額補助,50-79者補助半額,以一次為限。


        通識教育之實施,藉著學習範疇之擴充、知識領域之增進,整合學術之教育理想。本項課程實施以來,任課教師及各學院系甚表重視,咸認為本校學生於修習專業課程之外,選修本項課程對於性情之陶冶、知識領域之擴充、固有文化思想之認識、民族倫理觀念之培養、思考判斷能力之加強等方面,極具深遠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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